电信诈骗,是近年来高发猖獗的犯罪形式之一。通常诈骗团伙都位于境外,面向国内实施诈骗。而2022年5月8日,福建南靖县检察院披露了一起特殊的电诈案件——这一位于福建厦门的诈骗团伙,组织众多女性
客服,专门面向台湾地区实施电信诈骗。当然手段还是很老套的:他们以女性为诱饵与上当的男性“谈恋爱”,之后编造理由骗钱。众多台湾男子上当。其中一名女性“
客服”蔡某燕,就诈骗得手20多万元。她也因诈骗罪被依法公诉。
女子蔡某燕32岁,家住福建厦门集美区。
蔡某燕加入的电信诈骗团伙,总部就设在厦门思明区——男子吴某某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坂莲富大厦9楼、16楼等楼层套房内设置诈骗窝点;曾某某则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广顺花园701号203室设置诈骗窝点。这一团伙通过安装台湾地区
运营的网络电话,实现在大陆地区虚拟台湾地区电话号码。
设置好了假电话,这伙人就开始照片蔡某燕这种
客服。他们应聘后,被分配到“
行政组”、“秘书组”等小组,通过网络电话针对台湾地区民众实施诈骗。
该诈骗团伙具体诈骗方式是:由秘书组成员假冒台湾年轻女子,随机拨打台湾地区电话,以台湾地区酒店小姐等虚假身份与台湾地区男性被害人以聊天谈感情的方式,建立所谓“男女朋友”关系,待时机成熟后再以各种理由向被害人骗取钱款。如被害人要求与秘书见面,秘书则将“客户”信息传递给“控台组”,“控台组”再和台湾地区的“现场组”联系,安排台湾地区公关小姐冒充秘书,根据之前与被害人聊天时获取的信息与被害人见面,骗取被害人的钱款。
蔡某燕在诈骗团伙中的业绩不错——她先后到两个电诈团伙担任“秘书组”秘书,一共诈骗到台币128万元,折合人民币合计26万余元。她分得近5万元。每次诈骗得手,少则数百,多则数千元。
案发后,蔡某燕在漳州市芗城区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检察机关认为,蔡某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共同配合中国台湾地区诈骗团伙,参与通过网络电话针对中国台湾地区不特定男性实施诈骗活动,诈骗数额人民币26342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